东莞作为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,有超过22万家工业企业,市场主体多,商事交易活跃,偶然发生一些比如货款拖欠、逾期交货、质量争议等商事纠纷在所难免。那么,广大企业主在商事交易过程中要注意哪些细节,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避免或减少纠纷发生呢?小编今天通过两个案例为您支招。
卖家出售机器设备未收到尾款
起诉买家追讨却遭反诉
2024年5月20日,东莞某机械公司和山东青岛某电缆公司签订合同,出售价值165000元的生产线一套,当时约定买方先行支付20%定金,设备安装调试好之后支付70%货款,10%的余款在半年内支付。然而买方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如期足额支付相应款项。
据了解,山东某电缆公司还有18000多元的货款一直没有支付,理由是机器设备存在问题,卖方既不维修也不退款,所以才没有支付尾款。
多次沟通无果后,东莞某机械公司遂将山东某电缆公司告上法庭,诉求其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。案件在审理期间,山东某电缆公司向法院提起反诉,称由于设备存在质量问题,自己花钱进行了维修,诉求东莞某机械公司承担这笔费用。
另外,山东某电缆公司还指出,2025年1月3日,东莞某机械公司擅自远程锁定设备,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,公司只能将生产所需转至外厂,造成每月约4000元的损失,要求东莞某机械公司进行赔偿。
2025年9月25日,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,依法判令山东某电缆公司向东莞某机械公司支付剩余货款。
两企业因拖欠货款和产品质量“互诉”
“法院+商事调解”机制“破冰”
这天上午,记者恰好遇到了来沙田法庭签署一宗商事纠纷调解协议的当事人。据了解,自2024年10月15日起,某电路公司多次委托某电子公司对沉镍金产品进行加工,费用采取月结方式,但某电路公司自2025年5月后开始拖欠货款共计77万多元。
追讨无果后,某电子公司遂将某电路公司告上法庭。某电路公司则表示,不支付货款的原因是某电子公司加工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,并另案起诉某电子公司,主张其赔偿损失97万余元。
沙田法庭法官石纯子接到这两宗案件的起诉后,认为如果采取审判方式结案,不仅会增加企业诉累,还会影响正常经营。经过去当事双方公司进行实地走访,石纯子发现,双方均有调解意愿,于是就和调解员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,双方最终握手言和,某电路公司向某电子公司支付15万元。
东莞商事交易频繁,合同纠纷多发
企业主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?
采访中,法官石纯子告诉记者,东莞制造企业门类多,数量大,容易出现的合同纠纷包括买卖合同,承揽合同纠纷约,占沙田法庭总案件量的30%左右,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一些不规范的经营习惯,是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,比如习惯口头微信交易,合同约定模糊,没有送货单对账单,或者单据留存不全等情况。
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,针对企业在签订合同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等情形, 法官石纯子就相应注意事项给出了自己的司法建议。石纯子说:“签约阶段首先要有书面的合同,明确货物标准、验收期限、付款节点和违约责任;在履约阶段送货单对账单,要有对方签字或者盖章, 微信沟通要尽量全面,不要随意删除微信聊天记录;出现质量问题,第一时间拍照录像固定瑕疵,书面提出质量异议,双方要对是什么质量问题、产生的原因如何解决,进行全面的沟通,不要因为一时之气,就直接诉至法院。”
下一步沙田法庭将持续深化“法院+商事调解”机制,进一步做实先行调解工作,推动更多涉企纠纷前端化解。同时通过以案释法、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,围绕合同订立履行、风险防控等企业高频法律痛点开展普法,引导辖区企业强化合规意识,提升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,从源头减少纠纷,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。
(记者:邓笛 李振华)